税局答复:个体户需不需要建账?个体户需不需要缴纳社保?-周周壹(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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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答复:个体户需不需要建账?个体户需不需要缴纳社保?

日期:2019-06-20 08:37:04 / 人气:1818 / 作者:管理员

个体工商户是否需要建账?

答:需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

(1)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设置复式账:

①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②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③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①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②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③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政策依据】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修正)

    个体户性质的企业不需要缴纳社保费?别再误解了!其实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应该分情况来看待。


不用交社保情况


情况一:若是你注册的个体户没有雇员,只有你自己为经营负责人,个体户可以不用依法缴纳社保,社保的问题可以由你自己来缴纳。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因此: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情况二:若是你注册的个体户有雇员,且按月支付工资薪金,应依法跟公司一样为员工缴纳社保。


文件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依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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